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一步,需要提前开具一份档案遗失证明,并且加盖公章。有工作单位的可以直接找工作单位进行开具,如果档案是在学校丢失的,需要找学校开具,在哪里丢失的就需要哪里的单位进行开具证明。第二步,通过遗失证明,写一个档案补办申请,并加盖公章。第三步,拿着准备好的材料去相关部门办理补办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九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确定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中央国家机关根据档案管理需要,在职责范围内指导本系统的档案业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