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公证后还需要做遗嘱的公证吗 |
释义 | 自书遗嘱需要公证吗:不一定需要公证,但是公证后的遗嘱效力更高。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附和法律的规定。遗嘱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这里所说的遗嘱有效要件,仅指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遗嘱公证后遗嘱可以撤销吗 公证遗嘱的遗嘱人可以撤销。1、遗嘱人可以通过再次办理公证遗嘱,来撤销已公证过的遗嘱的效力。若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2、若有确凿证据证明公证遗嘱部分违法,经继承权益相关的人员申请撤销的,公证处应当予以撤销。《遗嘱公证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公证遗嘱生效前,非经遗嘱人申请并履行公证程序,不得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遗嘱人申请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的程序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公证遗嘱生效后,与继承权益相关的人员有确凿证据证明公证遗嘱部分违法的,公证处应当予以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公证遗嘱部分内容确属违法的,公证处应当撤销对公证遗嘱中违法部分的公证证明。法律依据:《遗嘱公证细则》第二十二条公证遗嘱生效前,非经遗嘱人申请并履行公证程序,不得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遗嘱人申请撤销或者变更公证遗嘱的程序适用本规定。第二十三条公证遗嘱生效后,与继承权益相关的人员有确凿证据证明公证遗嘱部分违法的,公证处应当予以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公证遗嘱部分内容确属违法的,公证处应当撤销对公证遗嘱中违法部分的公证证明。 遗嘱没有公证,老人写遗嘱需要公证吗 遗嘱不是必须公证,如果是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就有效,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遗嘱公证期间公证遗嘱必须公证吗? 公证遗嘱属于我国《民法典》规定的一种法定的遗嘱形式,订立公证遗嘱必须去公证处办理。但是遗嘱公证则是一种行为,是指立遗嘱人或其他有关人员到公证机构办理遗嘱公证的行为,被公证的遗嘱形式不限,只要是法律承认的形式即可,例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等等。其目的在于赋予遗嘱更强的证明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老人立遗嘱需要公证处公证吗? 立遗嘱是否需要去公证处公证,应当按照实际情况来确定。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是否需要去公证,应当看遗嘱人的遗嘱方式,遗嘱人选择公证遗嘱的,应当去公证处办理公证登记;选择其他的遗嘱方式的,无需去公证机构办理公证登记,遗嘱人只需要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立遗嘱,处理自己的合法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做房产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遗嘱房产公证材料有遗嘱人的居民身份证、房产证、遗嘱书等;遗产公证依法由公证机构办理,当事人要办理遗产公证的应当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法律依据:《遗嘱公证细则》第五条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第七条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