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应该怎样进行公证? |
释义 | 遗嘱继承也可以办理公证。具体来说,应当在被继承人生前办理公证手续。被继承人本人应当亲自前往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或者自己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手续。被继承人应当向公证处提交自己的公证申请,具体的表格可以在公证处领取。同时,被继承人应当提交自己的身份证明、需要公证的遗嘱以及与遗嘱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上述资料缺一不可,如果被继承人有委托代理人的话,可以请求代理人代为申请。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之后,会向被继承人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经过一定审核之后,公证处就会通过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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