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第三人撤销之诉案件由作出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管辖。 原诉二审程序中,上诉人撤回上诉或者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审结的案件,由原一审法院管辖。 第三人撤销之诉一般由原审判庭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