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被拆了没有赔偿怎么办 |
释义 | 被拆迁后未获得赔偿的居民有多种维权途径。首先,若已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但征收部门未履行,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其次,若被征收人对市、县级政府的征收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些途径为被拆迁人提供了法律保障,使其能够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房屋被拆迁后不给赔偿的,被拆迁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1)、如果是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后,征收部门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要求对方履行补偿协议。 (2)、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拓展延伸 拆迁补偿纠纷如何解决 拆迁补偿纠纷的解决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法律规定。首先,当遇到拆迁补偿不给的情况时,您可以先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商,了解具体情况并表达您的诉求。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您的权益和可行的解决方案。同时,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拆迁协议、房屋评估报告等,作为维权的依据。在维权过程中,您可以选择通过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请注意,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解决方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建议您在解决纠纷时保持冷静、理性,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结语 维护拆迁补偿权益,可采取以下途径:起诉要求履行补偿协议;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解决纠纷需遵循法律程序,可先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寻求法律援助,收集证据,选择行政或民事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保持冷静理性,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入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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