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有的财产是否包括婚房? |
释义 | 婚房归属视具体情况而定,婚前个人财产属登记人所有。婚后购买的房产,无明确约定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按出资份额共有,除非另有约定。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视为对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婚房是夫妻共同财产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领取结婚证之前一方取得财产,又登记在这一方名下,属于登记人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从以下几种情况确定: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即使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只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 产。 拓展延伸 夫妻共有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共有财产的分割是在离婚或解除婚姻关系时进行的重要程序。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共有财产包括婚后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增值部分。在分割过程中,应首先确定财产的共有性质,并进行清点和评估。然后,根据夫妻双方的协商、调解或法院判决,采取合理的方式进行分割,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分割原则包括平等、公平、合理和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具体分割方式可以是现金分割、财产调剂、共有财产拍卖等。双方应积极配合,通过协商解决分割争议,或者在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判决。 结语 婚房归属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婚前个人财产以登记人名下为准,婚后购买的房产若无明确约定,即使房产证只写一方名字,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按出资份额共有,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视为对子女的赠与。离婚时,应确定共有财产性质,进行清点、评估和分割。分割原则是平等、公平、合理和有利于子女。具体方式可现金分割、财产调剂或拍卖。双方应协商解决争议,如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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