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巡回法庭受理案件如下: 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2、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3、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 4、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 5、刑事申诉案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 二审 立案 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