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 |
释义 | 法律分析: 革命烈士子女,加20分。以下任何一小项者,加5分。现驻三沙市的军、警部队现役军人和有关单位干部职工(驻岛时间达半年以上)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烈士子女,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子女,因公牺牲或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军人和民警的子女。 法律依据: 《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类学校应当依法对军人子女接受教育给予优待,为军人子女接受良好教育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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