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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户口簿和居住证,是否能够补领身份证?
释义
    法律分析:可以补办身份证,但还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如居住证等。具体流程如下:公民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补办居民身份证的,需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补领的,还需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身份证在其他地方丢失,没有户口簿居住证,有社会保障卡可以补办吗?
    身份证丢了需要在异地补办的,可以持本人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有的地方可能会需要居住证。有的地方可能只需要提供可以证明身份信息的证件即可,比如驾驶证。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身份证在外地丢失没有户口本居住证,有社保卡可以补办吗?
    拿社保卡不可以补办身份证一、身份证丢失,去哪里补办?如果是在本地丢失,需要本人带户口簿去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补办身份证。如果是异地丢失,需要本人带户口簿或居住证去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异地受理点,申请补办身份证。二、补办身份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补办流程是什么?本人携带户口本、居住证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补办手续。本地补办的,需要填写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异地补办的,需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然后,由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对个人信息进行人像采集、校验身份。需要注意的是,在补办身份证时,需要缴纳证件工本费用,一般在40元。切记,缴纳完费用,要领取办理回执。一般情况下:在收到领取通知或者补办身份证的60日以后,个人可以携带办理回执,到办理地点领取身份证。三、身份证的有效期身份证的有效期,分为固定期限和长期。对于不满16周岁的,有效期为5年;16~25周岁的,有效期为10年;26~45周岁的,有效期为20年;46周岁以上的,有效期为长期。
    我的身份证和户口簿一样,身份证生日可以吗?改变
    法律分析:身份证的生日可以改,但要有原始户籍档案才可以改。居民身份证年龄与实际年龄不符,想要修改年龄,应当携带原始户籍档案,像出生证、户籍卡、户口迁移证或以前所在单位能够证明原始年龄的档案资料,前去所在辖区派出所户籍管理处登记,申请办理修改年龄的事宜。假如有代理人或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需要先办理亲属关系证明才可以代为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身份证丢了可以扑吗?没有户口
    身份证丢了没有危险。丢失后被他人冒用,丢失证件者不承担责任,丢失者需要及时的补领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护照只要身份证和户口本都可以吗?
    护照办理是需要户口本的。根据相关规定,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且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法律依据:《护照法》第六条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公民因合理紧急事由请求加急办理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办理。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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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0: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