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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育险报销的有效期是多久?
释义
    生育保险的报销期限通常在婴儿出生后的18个月内,职工或单位可凭计划生育证明等文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企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政府根据费用支出情况调整比例,不超工资总额百分之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
    法律分析
    生育保险的报销期限通常在婴儿出生后的18个月内。职工本人或其所在单位可以凭借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证明等文件,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二、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资金,由企业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生育保险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生育保险费的提取比例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计划内生育人数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等项费用确定,并可根据费用支出情况适时调整,但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列入企业管理费用。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结语
    生育保险报销期限为18个月,可凭借计划生育证明等文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生育保险根据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原则筹集资金,企业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作为期间费用处理。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
    #160;#160;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160;#160;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七条
    #160;#160;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八条
    #160;#160;生育保险基金由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收缴、支付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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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1:3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