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关看守所得等到37天意味着什么? |
释义 | 被关看守所得等到37天意味着什么?37天是拘留至逮捕的最长期限,不是所有涉嫌犯罪的案件都要到37天,只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至逮捕的最长时间才可能到37天,其中30天是最长拘留时间,7天是检察院决定是否逮捕的时间。为您介绍关于刑事诉讼中的相关时间的规定:一、刑事拘留的期限。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具体如下: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二、从刑事拘留到法院审理期限。刑法规定刑拘最长是37天(但是生活中常有105天即15 3个月的大拘留),如果不批捕就放人,否则(2月)再提起公诉,进入审判阶段.应该是没有办法左右快点进入审理阶段的.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以上就是律师对您的问题做出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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