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派遣合同受劳动法保护 |
释义 | 劳务派遣是一种用工形式,派遣单位向要派企业收取服务费,向派遣工支付劳动报酬。派遣工多从事低技术含量工作,如保洁员、保安员、营业员等。然而,一旦派遣工年老体弱,劳动能力下降,派遣单位会拒绝与其续签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劳务派遣是用工形式的一种。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而派遣工一般从事的多为低技术含量工作,如保洁员、保安员、营业员等工作,劳动者一旦年老体弱,劳动能力下降,派遣单位就会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其续签。 拓展延伸 劳务派遣合同的法律规定与劳动者权益 劳务派遣合同的法律规定与劳动者权益是劳动法领域的重要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务派遣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的保护原则,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劳务派遣合同应明确规定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等关键条款,以确保劳动者的权益不受侵犯。此外,劳务派遣合同还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派遣单位的责任、劳动者的权利等。维护劳动者权益是劳务派遣合同法律规定的核心目标,通过明确规定,可以有效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和谐的劳动关系。 结语 劳务派遣合同的法律规定与劳动者权益是劳动法领域的重要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务派遣合同必须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确保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假制度等关键条款明确规定,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派遣单位的责任、劳动者的权利等,可以有效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营造公平和谐的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十六条 【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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