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担保合同的成立条件有以下几种: 1、在主债权债务合同中订立担保条款; 2、在合同之外单独订立书面的担保合同; 3、保证人在主合同中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的; 4、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 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