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对接受的案件,在立案过程中或者什么发现 -法律效力
释义
    法律分析:
    对于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不属于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于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10: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