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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拘留与逮捕哪个更严厉?
释义
    刑事拘留和逮捕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但其条件和执行机构略有不同。刑事拘留需要同时具备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的身份,并且发生紧急情形;而逮捕则需要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并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而逮捕由检察院、法院批准并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分析
    1、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2、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拓展延伸
    拘留和逮捕的区别及其在刑事诉讼中的应用
    拘留和逮捕在刑事诉讼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拘留是指警方暂时限制嫌疑人的自由,以便进行调查和收集证据。它通常是在犯罪初步侦查阶段使用的一种强制措施。拘留的时间一般较短,通常不超过30天。
    而逮捕是指警方正式将嫌疑人带到法庭,以便进一步审讯和起诉。逮捕需要有充分的证据和合法的逮捕令。逮捕的时间更长,可以延长至数月甚至更久,以便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审判。
    在刑事诉讼中,拘留和逮捕的应用与案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有关。一般来说,对于轻微犯罪,警方可能会选择拘留作为临时性的限制措施。而对于严重犯罪,逮捕可能更常见,以确保嫌疑人的出庭和案件的顺利进行。
    总之,拘留和逮捕在刑事诉讼中有明显的区别。拘留是一种临时限制措施,而逮捕是正式将嫌疑人带到法庭的行为。它们的应用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以确保公正的刑事审判。
    结语
    拘留和逮捕是刑事诉讼中两种不同的强制措施,其应用取决于案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拘留是警方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在紧急情形下的临时限制措施,而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后,对有犯罪事实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在刑事审判中,拘留和逮捕的使用旨在确保公正的刑事审判进行,以保障社会的安全和法律的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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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5:5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