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劳务中介会给工人发工资吗 去劳务市场找工作,劳动者不仅要向劳务中介缴纳中介服务费,有的甚至工资也由劳务中介来发。用工单位只需要将工资支付给劳务中介即可。这种操作看似对劳动者的权益没有啥影响,劳务中介一般也能够给正常发放工资,但是其间隐藏的某些风险,值得劳动者特别警惕。 劳务中介发工资,影响劳动者与实际用工单位劳动关系的成立 劳动者的工资由中介发放的时候,劳务中介一般会预留出属于自己的中介费用,而且这种所谓的中介费用一般是每月都要扣除。这还不是最关键的,最为关键的是劳动者收到的工资并非由用工单位实际支付,导致发生劳动纠纷后,劳动者如果主张其与用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往往很难举证证明。 因为一般而言,工资支付记录是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较好证据。但是这个证据链条由于劳务中介的出现而被认为割裂了。即便涉案劳务中介是个人,其也是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务关系,该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将因此而无法成立劳动关系。虽然,劳动者也可以举证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但是这种主张只是看上去合理,实际上一方面这种证据不宜举证,另一方面管理关系也仅仅是涉案事实能否成立劳动关系的一个因素而已。 二、发生工伤,很难向用工单位主张工伤待遇 由于上述原因,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很难成立,由此也就导致劳动者的工伤认定很难成功。劳动者如果按照工伤标准主张工伤待遇,往往难度较大。实务中有的劳动者的代理律师会通过关于劳务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条件下,劳动者发生工伤的相关规定,但是该类规定仅适用于施工领域,对于普通领域法律并未作出特别规定。此时不少劳动者不得不通过劳务损害来主张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如此,劳动者与劳务中介之间也并非构成劳动关系。一方面劳务中介是自然人而非法人主体两者之间不能构成劳动关系;另一方面即便劳务中介是企业单位,劳务中介定期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单位也因为中介与劳动者之间并非构成劳动关系。 在这里提醒大家,找工作尽可能通过自己的能力直接去找,尽可能不要通过劳务中介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