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购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婚前财产 |
释义 | 婚前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子按离婚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分割,包括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有利生活和具体情形等因素。 法律分析 一、房子结婚前买的是否算婚前财产 1、婚前取得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一般来说婚前买房,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就属于谁。具体而言:结婚前一方全款买房或已还清贷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属于自己;婚前一人出资,但房屋落在对方名下,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一人出资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结婚前买的房子在离婚时怎么分 1、结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是夫妻一方的财产,则在离婚时就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 2、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应依据以下离婚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分割。 3、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平等地分割包括房子在内的共同财产,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从生理特点上考虑,房子的分割在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同时,房子分割还要特别注意给分到子女抚养权的一方的照顾。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房子时,尽量考虑对房子有实际需要或能有效利用房子的一方,比如一方已经拥有一套房子,而另一方却没有住房,在这种情况下就应依照该原则认定房子归需要的一方所有,而适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4)还应考虑一下具体的情形,比如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买房的情况下,房子的分割还要适当考虑双方父母出资的份额。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结婚前买的房子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原则如下: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据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有利生活原则进行分割;同时考虑具体情形,如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买房,需适当考虑父母出资的份额。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这些原则能够为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提供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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