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与侵占罪的区别及特点 |
释义 | 合同诈骗罪与侵占罪的区别在于:1、合同诈骗罪表现为他方财产损失,侵占罪则是非法占有;2、合同诈骗罪侵害财产所有权和市场经济秩序,侵占罪只涉及财产所有权;3、合同诈骗罪故意产生在控制他人财物之前,侵占罪故意产生在控制之后。 法律分析 合同诈骗罪与侵占罪的区别在于: 1、客观方面表现不同:合同诈骗罪,直观上表现为他方当事人财产的损失或减少;而侵占罪则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后将其非法占为已有,拒不交还,甚至在他人提出主张后仍擅自处分。 2、侵犯的客体不同: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的,不仅是对他方当事人财产所有权的侵犯,而且更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妨害。侵占罪对的客体是单一的,侵犯的仅是他人财产所有权。 3、犯罪故意的形成时间不同: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故意则产生在控制和持有他人财物之前;侵占罪的犯罪故意只能产生在控制和持有他人财物之后。 拓展延伸 合同诈骗与侵占罪的法律要素及适用范围 合同诈骗和侵占罪是刑法中的两个不同犯罪概念。合同诈骗指的是在合同过程中,以欺骗、隐瞒真相等手段获得对方财物或利益的行为。其法律要素包括:存在合同关系、使用欺骗手段、获得财物或利益。侵占罪是指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其法律要素包括:占有他人财物、无权占有、明知无权。在适用范围上,合同诈骗主要适用于合同关系中的欺诈行为,而侵占罪适用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情况。两者的特点是合同诈骗侧重于欺骗手段,而侵占罪侧重于非法占有行为。因此,在刑事法律中,对于合同诈骗和侵占罪的界定和适用要素有着明确的规定和区别。 结语 合同诈骗罪与侵占罪在客观表现、侵犯客体和犯罪故意形成时间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合同诈骗罪损害了他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而侵占罪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所有权。合同诈骗罪的犯罪故意形成在控制他人财物之前,而侵占罪的犯罪故意则产生在控制他人财物之后。因此,在刑法中对合同诈骗罪和侵占罪有明确的规定和区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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