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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学校同学诬陷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首先应立即和老师及校方沟通,若情况属实,依照严重程度看是否可以协商,情况严重或协商不成的,建议走法律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第十六条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如果在学校被同学诬陷怎么办?
    在学校被同学污蔑可以报警处理。如果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需要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4、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名誉权的问题,在学校考得比平时好,老师在全班面前说我是抄的
    法律分析:如果已经侵犯了学生的名誉权是违法的,如果老师的羞辱行为情节比较轻,可以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二条 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考核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第二十三条 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
    有个同学在朋友圈诽谤我,诬陷我,请问算不算是侵犯了名誉权?
    认定侵犯名誉权的方法如下:首先,行为人对受害人存在侮辱诽谤行为,侮辱是指用语言文字或行动,公然损害他人人格,诽谤是指捏造并散布虚假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其次,行为人的侵权行为致使受害人社会评价的降低;最后,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七条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八条认定行为人承担侵害除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外的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应当考虑行为人和受害人的职业、影响范围、过错程度,以及行为的目的、方式、后果等因素。
    你好,我的大学同学诽谤我,诬陷我偷东西等
    法律分析:诬陷他人偷东西的法律后果: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恶意诽谤诬陷他人的,如果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你好,我的大学同学诽谤我,诬陷我偷东西等等
    法律分析:诬陷他人偷东西的法律后果: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恶意诽谤诬陷他人的,如果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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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9:0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