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与挪用公款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经手管理国家财物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性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职务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行为。二者的主体不同。挪用公款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实施;而职务侵占行为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公司、企业人员实施。 (2)二者的客体不同。挪用公款侵犯的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廉洁性和公共财物所有权;而职务侵占行为侵犯的是公司、企业的财物所有权和国家对公司、企业的政党管理秩序。 (3)二者的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直接指向的对象只能是公共财物;而职务侵占行为真接指向的对象,既可以是公共财物,也可以是私人财物。 (4)目的不同。职务侵占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挪用公款不是为了非法占有为目的。挪用公款和职务侵占是两个罪名。非国家工作人员: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国家工作人员: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如果三个月之内还清就不太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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