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罪与职务侵占罪有什么不同点? |
释义 |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在客体、对象、客观表现和主观上存在差异。挪用资金罪侵犯的是公司或单位的资金使用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是公司或单位的财物所有权。挪用资金罪是擅自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给他人,职务侵占罪是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挪用资金罪的目的是暂时使用并归还,而职务侵占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财物所有权。 法律分析 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既包括货币形态的资金和有价证券等,也包括实物形态的公司财产,如物资、设备等。 2、客观表现不同。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职务侵占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占,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并不要求“数额较大”即可构成犯罪;职务侵占罪只有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 3、主观上不同。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并不企图永久非法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而并非暂时使用。 结语 根据以上描述,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在客体、对象、客观表现和主观上均存在差异。挪用资金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资金使用权,而职务侵占罪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物所有权。挪用资金罪表现为擅自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而职务侵占罪表现为将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在主观上,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是暂时非法取得资金使用权,而职务侵占罪行为人的目的是永久非法取得财物所有权。因此,这两种罪行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区别和定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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