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可以,但有条件。 合伙企业中的每一位合伙人,都有权随时查阅合伙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及会计账簿,不需要提前向合伙企业申请查账。.有限责任公司的小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会计账簿,但是必须提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申请查账并说明目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小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但不能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查阅财务会计报告时不需要向公司提前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