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孩子抚养权的变更,其办理地点一般是可以到公证处进行协议变更,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进行变更,也可以通过法律上的诉讼方式来进行抚养权的变更,在法定情形下是必须进行变更的,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还必须变更的情形有两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以及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