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在探望子女受阻时更改抚养权? |
释义 | 离婚后探望子女受阻不能自动变更抚养权。根据《民法典》和《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的规定,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或其他正当理由。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也需要得到准许。 法律分析 探望子女受阻不一定能变更抚养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第17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拓展延伸 修改抚养权的条件和程序:在探望子女受阻时的法律解决方案 在探望子女受阻时,修改抚养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按照特定的程序进行。首先,需要证明探访子女的权益受到了不合理的限制或阻碍。这可能包括对方父母的拒绝、违反抚养协议或法庭判决等。其次,你需要向法院提出修改抚养权的申请,并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你的请求。这可能包括子女的最佳利益、你的抚养能力和稳定的生活环境等方面的证据。法院将根据各种因素来决定是否支持修改抚养权,并可能要求进行调解或听证会。最后,如果法院同意修改抚养权,你需要遵守法院的决定并确保顺利实施。请注意,每个案件都是独特的,法律解决方案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得个性化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结语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探望子女受阻并不一定能变更抚养权。只有在特定情形下,如一方有严重疾病、不履行抚养义务或对子女有不利影响等,法院才会支持变更抚养关系的请求。如果您面临类似情况,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提供充分证据并遵循法律程序,以获得最有利的结果。每个案件都是独特的,法律解决方案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因此专业法律意见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