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吗 |
释义 | 离婚财产分割不满意可以要求重新分割。且如果当事人未完成离婚程序的,可以随时要求重新分割。如果已完成离婚程序的,未发现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财产分割协议可以办理撤销吗 在离婚后未满一年的,因反悔原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协议,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离婚后超过一年的,不能再就财产分割协议进行反悔。 二、法院离婚财产追讨的期限是多久 离婚财产分割后追诉期是一年,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三、房产未过户归女方能否重新申请重判 协议离婚财产属于女性,但未转让。签订离婚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的,可以起诉法院变更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同意离婚的财产归女方所有,但未转让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是否可以在重新申请重新判决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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