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医药费垫付收据 |
释义 | 对于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侵权人来说,其所垫付的费用,可先行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法院在一并处理其所垫付的费用时会审查受害方各项具体损失的票据原件。在给付现金的情况下,如果受害方予以否认,侵权人需提供相应的收条或银行打款记录;收受现金的一方应保留相关证据以证明其实际损失。因此,双方在交接现金、票据等材料的过程中,最好留取相关证据,比如要求受害者在收到现金垫付的医疗费后出具收条,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在转账时最好备注是用于垫付医疗费,并最好要求受害者也出具收条。否则,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一、发生车祸车主需要垫付医药费吗 发生车祸车主需要垫付医药费。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当抢救费用超过此赔偿限额时,可以依法向国家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提出要求先行垫付。若以上方法仍无法得到救济,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向被害人支付医疗费用的先于执行的申请。 二、交通事故轻微伤垫付医疗费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轻微伤垫付医疗费的相关规定是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确定医药费用的一般原则是依据医院提供的合法的收款凭证,凭证显示的金额就是医药费的数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