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民事纠纷起诉的开庭时间没有具体规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简易程序应在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应在六个月内审结。一些案件不会被受理,如属于行政诉讼范围、需要仲裁或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等。一旦诉讼请求被受理,法院会确定开庭时间和地点,并通知当事人参与开庭。 法律分析 一、民事纠纷起诉多久开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没有规定开庭的具体时间,只规定了法院一旦受理案件需要在限定期限内审结案件。 1、适用简易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一般程序六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哪些案件向法院起诉后不会被受理?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公民、单位向法院提出的诉讼请求被受理之后,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案件的开庭时间、开庭地点等事宜,然后会在开庭之前将决定的事项告知案件的当事人。在收到通知之后,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都需要在指定日期、到指定地点参与开庭。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事纠纷的开庭时间没有具体规定,法院会在限定期限内审结案件。简易程序的案件应在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的案件应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一些情形下,法院可能不予受理案件,如属于行政诉讼范围、需要仲裁或其他机关处理等。当事人在案件受理后,法院会确定开庭时间和地点,并通知当事人参加开庭。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应在指定日期、地点参与开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二十条 本规定施行后,案件尚在一审或者二审阶段的,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施行前已经终审的案件,人民法院进行再审时,不适用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十三条 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 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八章 期间、送达 第一百零六条 当事人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耽误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五日以内,可以申请继续进行应当在期满以前完成的诉讼活动。 前款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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