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保险合同多久未支付合同失效 |
释义 | 法律分析:人身保险合同,如果投保人超过约定期限60日未缴纳保险费或经催告后30日为缴纳保险费,保险合同为因中止而失去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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