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是一般保证必须等判决下来,被保证人无法偿还的情况下,才能让保证人来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还钱。连带保证可以直接执行保证人。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予以罚款、拘留。 1、一般保证。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拘留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一、担保贷款申请条件 1、借款人应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且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了储蓄存款帐户,并且存款余额占购房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此笔金额将作为购房的首期款支付; 3、借款人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4、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5、担保公司同意作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有担保公司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 二、给人担保贷款的法律风险 风险一:帮其还贷的风险 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或者跑路,由担保人偿还。 实践中,还要着重看担保人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对于担保人来讲,区分一般担保以和连带担保。 一般担保:通俗了讲,债权人只有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追偿,在债务人的财产被执行后保证人才对不足部分承担责任,这样,担保财产损失的风险就相对小些。 连带担保: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还款期限届满仍没有还钱的,债权人除了可以要求债务人还款外,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让担保人在他的范围内还款)。 风险二:影响信用记录 钱还不上,不仅影响贷款人的信用记录,担保人的信用记录也会受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