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由此可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遗嘱明确说明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该遗产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明确规定了遗嘱有明确说明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遗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案例中,黄某的父母对房产未留遗嘱,为此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例外情形:如夫妻之间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法律依据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由此可见,如夫妻之间有约定的从约定,但根据法律要求,夫妻的财产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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