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程序有哪些 |
释义 | 一、检查 检查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生成的,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记录和文件进行审查,或对资产实物进行审查。 二、观察 观察是指注册会计师查看相关人员正在从事的活动或实施的程序。 三、询问 询问是指注册会计师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员获取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并对答复进行评价的过程。 四、函证 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直接从第三方(被询问者)获取书面答复以作为审计证据的过程。书面答复可以采用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等形式。 五、重新计算 重新计算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记录或文件中的数据计算的准确性进行核对,可以通过手工方式或电子方式进行。 六、重新执行 重新执行是指注册会计师独立执行原本作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 七、分析程序 分析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通过研究不同财务数据之间以及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对财务信息作出评价。 审计人员在审阅会计记录和其他书面文件时主要审查是否真实和合法: ①审阅原始凭证,应注意有无涂改和伪造现象;记载的业务内容是否合理合法;是否有业务负责人、经手人等签字。 ②审阅会计记录时,应注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如被审计单位据以入账的原始凭证是否完备;会计分录编制和账户运用是否恰当;账簿记录内容与原始凭证反映是否一致;货币资金收支有无不正常现象;成本计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等等。 ③审阅会计报表时,应注意会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报表的附注是否对应予揭示的重大问题做了充分的披露。 审计证据鉴定 鉴定审计证据的实质就是对搜集到的审计证据进行审查判断,鉴别真伪,排除与审计事项无关的资料。审计组长会同审计人员以及法制机构专职的复核人员对每一组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逐个进行审核验证。鉴定审计证据的方法有: 1.比较法。就是将所取得的同类审计事项的审计资料互相比较,进行彼此间的印证,通过比较将虚假不实的资料予以排除,并根据需要适时补充新的审计资料。 2.重点深入法。就是对大案要案,审计人员要抓住线索深入取证,反复鉴定,保证证据的质量。 3.经验推理法。就是审计人员根据经验结合财务理论知识,运用逻辑思维方法对审计证据进行推理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六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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