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判决书已经生效的,则债务利息应当根据判决书中的规定履行,如果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则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第二百六十二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