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的,不过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办理营业执照需要资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 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六、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八、住所使用证明(房产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