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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商户营业执照年检
释义
    

法律主观: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在申请登记的时候,一定是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如果超出该范围或者禁止的范围,是会被驳回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何年检一、填写《公司年检报告书》和《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的企业,应当报送如下材料:1、《公司年检报告书》或《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一式两份);2、年度汇总资产负债表;3、年度汇总损益表;4、营业执照副本(一份);5、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二、填写《年检报告书》的企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年检报告书》(一式两份);2、营业执照副本(一份);3、由所属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三、领取营业执照年检报告书参加年检的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企业年检主管部门领取《年检报告书》。目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年检报告书》有四种,适用于不同类型的企业。四、提交营业执照年检所需资料五、审核年检材料登记主管机关收到企业报送的年检材料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认真审核,发现如下问题,视情节轻重,依据《企业法人年度检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处罚。登记主管机关对应具备但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或有严重违法行为须停业整顿的企业法人,暂缓通过年检,并依法进行处理。待引起暂缓通过的因素消除后,再补办年检手续。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客观: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个体工商户条例》
    第十四条
    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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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3: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