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抽逃出资是故意侵犯公司注册资本。所谓抽逃出资,又称抽回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在设立公司或者增资公司的过程中,未经法定程序,违反法律规定回已缴出资,但仍保留公司股东资格和原出资额的行为。抽逃出资往往是通过不真实、不合法的行为来实现的。因此,为了确定抽逃出资的事实行为,有必要确定抽逃出资人的主观意图,证明不真实和违法行为。具体情况包括将出资款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再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转出出资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