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拒执罪有判七年的吗 |
释义 | 拒执罪可以判七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特别严重情形,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暴力方法阻止他人作证,妨碍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财产情况,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的人身伤害的; (二)以暴力方法阻碍执行人员进入执行现场,殴打执行人员或聚众哄闹、冲击执行现场,造成执行人员轻伤以上的人身伤害的; (三)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且毁损财物、票证,造成债权人5000元以上较大物质损失的; (四)多次聚众阻碍执行或多次对执行人员实施侮辱、围攻、扣押、殴打等妨害执行的行为的; (五)被执行人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等金钱给付义务,造成债权人生活困难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当然,在实践中要从严把握,同时注意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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