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大会未通知小股东参加,可以撤销决议吗 |
释义 | 小股东可以请求法院确认该决议不成立或要求撤销。根据《公司法》,公司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而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风险提示:当其他股东违法作出股东会决议并侵犯其合法权利时,小股东应及时寻求法律救济。按照股东会会议召集程序瑕疵、表决方式瑕疵的不同程度,小股东可以主张公司决议不成立、可撤销或者无效。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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