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目前我国对原产地标记的规定是比较多的,主要的规定有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商标法等,原产地标记的注册坚持自愿申请原则。 《原产地标记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原产地标记的申请、评审、注册等原产地标记的认证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国家检验检疫局)统一管理全国原产地标记工作,负责原产地标记管理办法的制定、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国家检验检疫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其辖区内的原产地标记申请的受理、评审、报送注册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原产地标记包括原产国标记和地理标志。原产地标记是原产地工作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一、法律对原产地证明商标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原产地证明商标,具体有如下的法律规定:一般的原产地证明商标是指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的一种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