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容留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容留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容留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容留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四)其他容留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