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没尽到赡养义务有继承权吗 |
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否既遂,也无论杀害动机为何均丧失对于被继承人本人的继承权;另外,该继承人仅丧失其所所害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而不是丧失被继承人以外之第三人的继承权;(二)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要求杀害的目的必须是争夺遗产;与第一条相同,该继承人仅丧失其对所争夺之被继承人的继承权;(三)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此处要求虐待被继承人的必须情节严重而遗弃被继承人没有情节严重的要求;另外,依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此种情形若继承人后来悔改的并且被继承人于生前表示原谅的,其继承权可以恢复。因此这种情形下有过错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并不绝对丧失;(四)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一、继承权丧失的条件有什么 继承权丧失的条件: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继承人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3、伪造、篡改、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4、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被继承人的。 继承人有以上行为之一的,其继承权丧失,有以上二、三条行为,但又悔改之意,且被继承人也对其表示宽恕的,则该继承人的继承权不丧失。 二、丧失继承权有哪些法律原因?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分别是: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相对丧失)。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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