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授权委托书基本内容有: 1、代理人的姓名、地址等基本信息; 2、代理事项和权限范围; 3、代理期限; 4、报酬和支付方式、支付期限; 5、违约责任; 6、被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一、委托书需要被委托人签字吗 委托书需要被委托人的签字。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所以,委托书需要被委托人签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二、委托书的格式是什么 在民事诉讼中,委托人所持有的被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的具体内容包括:委托原因,受委托人,委托人与受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委托权限等。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三、授权书是怎么写的 授权书是这样写的:1、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2、委托人授权代理人处理的事实和理由;3、委托人授权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写清楚代理权限。特别授权的,写清楚授权的具体范围等;4、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订立日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