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催告函是指经委托人的授权律师向相对人发出的催促,相对人为一定行为的书面表达,发出催告函可知委托人对催告事项的重视程度,希望相对人能够积极的履行催告事项。律师催告函同时可以起到中断诉讼时效的作用。 一、律师声明和律师函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声明和律师函的区别具体如下: 1、律师函是律师事务所向特定对象发送的文书;律师声明是律师事务所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布的文书; 2、律师函的内容是让送达对象作出或禁止作出一定行为;律师声明的内容则是对某事进行公开表态或说明真相; 3、律师函通常可以起到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律师声明则主要是起到警示、提醒的作用,不会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 律师函是律师维护当事人的一种方式,是代表当事人和对方进行沟通事情的一种方式,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律师函内容是否真实合法,有待斟酌,实际上滥用律师函,冒充律师发函,冒充律师事务所发函,律师函内容失真,反而比较常见。所以,需要律师事务所盖章。 二、欠条可以作为直接证据起诉欠款人吗 可以起诉,录音同样可以证明双方的借贷关系。同样,如借款协议、银行转账记录、证人证言等,都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对于欠款追讨有很多途径,比如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支付,协商是最好的办法,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债务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及时还款,承担违约责任等,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 三、收到催告函该怎么催 收到催告函的处理:若催告函上信息属实,应按照催告函的要求履行,并回函。律师催告函的目的主要是催促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由于律师是专业法律人士,因此律师的催告比当事人的催告更有份量,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促使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