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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务合同一般是不是无偿合同?
释义
    单务合同不一定是无偿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是单务有偿合同。单务合同是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例如赠与合同、无偿借贷合同等。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划分标准是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对待给付义务。在风险负担上,双务合同中存在抗辩权规则,单务合同中不存在。
    法律分析
    单务合同不一定是无偿合同。原则上,单务合同是无偿合同,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是单务有偿合同。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有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需支付代价的合同。
    单务合同是“双务合同”的对称。是指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只尽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单务合同的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存在对应关系。例如赠与合同,赠送人只承担交付赠品的义务,而不享受任何权利;受赠人则只享有取得赠送人交付赠品的权利,而不承担任何义务。其他如有偿借贷合同、有偿保管合同等。与单方法律行为不同,单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单方法律行为则是单方的意思表示。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划分标准如下:
    (1)划分标准: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对待给付义务。
    (2)单务合同:是指仅有一方负给付义务的合同。
    (3)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
    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的划分意义如下:
    1. 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则。
    2. 在风险负担上是不同的。双务合同中,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其合同义务应被免除,其享有的合同权利亦应消灭。在此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因不再负有合同义务,也无权要求对方作出履行;在单务合同中,不存在双务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该内容由 谷艳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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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6:5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