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优先受偿权。担保物权是指在债务人、第三人的特定物、权利上设定的用以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到清偿的优先受偿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是发生当事人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依据担保物的价值获得其债权的优先清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