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习期走了什么时候发工资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实习期走了什么时候发工资 试用期离职工资在办理离职手续交接的时候,一并计算且发放给离职的劳动者。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①劳动者在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②最低工资标准的话可以在网上查询,第一不能够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 ①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②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③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注意一点,试用期只能有一次,不能够重复约定试用期,也不能够通过调整岗位来重新约定试用期。 二、员工试用期工资扣税吗? 1、只要试用期期间工资达到个税起征点都是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按照员工的收入多少来征收的,现在的起征点是5000元,超过这个的就要纳税,不管是不是试用期。 2、取得工资、薪金收入,符合纳税条件的,都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用期内,符合纳税条件的,也要缴纳。 3、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5000元,若员工在试用期的工资超过5000元,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员工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收入,只要符合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的,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缴纳金额与实际收入有关。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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