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十五岁的已婚人士没有孩子不能收养子女,其不符合成为收养人的法定条件。法律规定,收养人需年满三十周岁;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如果收养人要收养异性子女,还要跟子女的年龄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