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阶段恶意转移财产 |
释义 | 对于界定恶意转移财产,法律上是有所限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2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资产的行为。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 一、借款人在起诉之前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 借款人在起诉之前恶意转移财产的应对办法是: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在这提醒大家,要注意,撤销权的行使范围是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的。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二、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界定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的界定标准如下: 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2.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3.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 4.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5.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三、借款人恶意转移财产构成犯罪吗 借款人恶意转移财产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过,具体还要看实际情况而定。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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