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辆停放服务属于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税目。也叫现代服务,车辆停放服务就是指盈利性质的停车场,机动车停放在停车场,需要缴纳停车费,停车场收到停车费后应依法纳税,停车场属于不动产,所以车辆停放服务属于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税目。 地下停车场会计核算处理: 停车场所如果属于单独建造的,应作为成本对象进行单独核算.国税发[2009]31号文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成本对象是指为归集和分配开发产品开发、建造过程中的各项耗费而确定的费用承担项目".因此,如果属于单独建造则应按成本对象进行单独核算,并按国税发[2009]31号文件中对于成本对象的相关规定确认并核算其相关的计税成本.但企业需注意第二十六条同时规定:"成本对象由企业在开工之前合理确定,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成本对象一经确定,不能随意更改或相互混淆,如确需改变成本对象的,应征得主 管税务机关同意"。 以上就是对于这个问题的全部回答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税收征管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二)企业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三)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该内容由 沈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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