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想问一下,出具关于死者名下无遗产遗赠的说明 |
释义 | 对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是有特定用途的。根据法律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我想问一下,关于死者名下没有遗产遗赠的说明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将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与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法定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我想问一下关于房产赠与的问题 赠与房产的规定如下:1、当事人将房屋赠与给他人,需要到公证机关办理赠与合同公证,然后再携带相关资料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2、房屋登记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办理房屋过户登记;3、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我想问一下老人的工资是否还是遗产 老人的工资在老人去世后属于遗产,不能按照谁照顾来平分,而是按照遗产的继承来划分。子女一起共同协商如何照顾老人,对拒绝赡养老人的,在处理老人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我想问一下,关于哪些房子不能被继承 以下房子不可以作为遗产让继承人继承:不是合法途径取得的房屋、不具有所有权的房屋、只有使用权的房屋等。遗产的范围包括: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我想问一下,关于老人房产遗嘱公证范本 老人立房产遗嘱范本为:本人某某,现有位于某地房产一套,房产证号码,写明房产证上主要内容,房产证复印件附下:本人去世后,该房产由某某继承。立遗嘱人:某某某××××年×月×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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