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财产租赁所得税率 |
释义 | 一、正面回答 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收入×(1-20%)×20%。 二、个人取得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下所示: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租赁的应纳税所得额=每次取得的财产租赁收入-合理费用-费用扣除标准合理费用包括以下项目: (1)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教育费附加,可凭完税凭证,从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必须是实际发生并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的支出,以每次扣除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可以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费用扣除标准为: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可以扣除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可以扣除收入的20%。财产租赁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为20%。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三、定义 纳税人在出租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和教育费附加,可持完税(缴款)凭证,从其财产租赁收入中扣除。准予扣除的项目除规定费用和有关税、费外,还准予扣除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经营所得; (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三)财产租赁所得; (四)财产转让所得。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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